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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让法律阳光温暖每个公民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8日作者:陕西日报

     “明知对方已成家,故意再婚是犯法,结果判个重婚罪,泪刷刷。劝君莫长三只手,不要偷鸡又摸狗,有朝一日逮住你,真丢丑。男女青年记在心,姑姨表亲莫连姻,近亲结婚害子孙,最伤心……”这是柞水县凤凰镇清水村老年文艺普法队自编的文艺普法文艺节目《五五普法三句半》。

  这支10余人的老年文艺普法队,是由原柞水县司法局退休干部胡波于2008年9月组建的。他们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亲眼所见所闻,编排了大量的法制宣传教育文艺节目,每逢村民举办红白喜事,以及过年和重大节庆日,他们就去镇上和县里义务演出,被群众亲切称之为“身边的普法队”。

  这只是“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一个剪影。

  伴随着依法治国的脚步,全民普法一天也没有停过。2006年至2010年,我省又开展了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五年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精心组织,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不断提升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的社会效能,全省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得到明显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06年,在全面回顾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陕西“五五”普法规划》,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五五”普法的启动和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共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3725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35600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网络,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法制宣传队伍建设。省依法治省办组织了全省“五五”普法、法治城市创建及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等多期骨干培训班,集中培训全省各类普法骨干1100余人次。全省建立了一支由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成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区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中心户长组成的70万人的比较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

  进一步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决议的要求,各级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累计投入普法经费5200万元。切实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安排500多万元,为11个市(区)、108个县(区)配备了宣传车、摄像机等基本宣传设备,有力保障了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重要作用


  在“五五”普法的进程中,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安排和落实“五五”普法各项任务,并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立足实际,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创新,有力地拓展了“五五”普法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是亮点频闪。

  亮点一: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法律顾问。在做好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基础上,组织1098名优秀律师为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一对一担任常年免费法律顾问,并向各行政部门和单位延伸,这个在全国首创的举措。仅今年“两会”期间,就为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提供700多件(次)法律服务,受到各界一致好评。

  亮点二:成立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由省司法厅牵头成立了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编印《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摘编》5万多册分送给项目单位学习。几年来,为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3万多人次,帮助项目单位制定各种规章制度1万余份,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10万多份,办理诉讼和非诉案件5300多件,参与重大项目洽谈1万多次,协助招商引资8000多件次。

  亮点三:围绕中心抓宣传。围绕全省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开展“农村换届选举未动,基层法制宣传先行”活动,编印发放宣传册5万余本。针对非法集资活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亮点四:八千举措抓化解。积极开展了“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建设奠基”、“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引导”三项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活动期间,共举办法制报告会3000多场;牢牢抓住社会矛盾化解这个重点,大力开展“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活动,第一项举措就是千家万户学法律,通过每周向群众发送一条法律知识手机短信、给每个家庭发放一本《法律常识一百问》、为每个家庭培训一名“法律明白人”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律的阳光温暖每一个公民。

  亮点五:“现身说法”感化人。针对青少年犯罪和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腐败现象的高发态势,连续三年组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40多场,使数十万人受到警示教育;针对校园周边接连发生的恶性案件,组织召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着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经过四次全民普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准,如何在“五五”普法中,与时俱进,用人民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普法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法律的阳光温暖每一个公民,在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领导支持下,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新意盎然。

  新意一:“法律六进”,入脑、入耳。全省建立法律“六进”示范单位3975个,举办各类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竞赛45400多场次,展出宣传板面、图片56100块(幅),发放宣传资料560余万份,法律咨询250万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7920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26000多件,受援人数12000多人,接受法律咨询250万人次。

  新意二:媒体介入,有声有色。全省创办法制宣传电视节目92个、报刊栏目280个、电台节目150多个、普法网站48个,基本做到了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刊上有版,网络上有页。

  新意三:利用重要时段、重要活动集中宣传,提高知晓率。全省上下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日、“3·15”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6·26”世界禁毒日和一些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的纪念日进行宣传,“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已成为法制宣传的知名品牌,形成人人说法,人人讲法的生动局面。

  新意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覆盖面。在全省组织开展优秀普法网站评选活动,对一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网站进行了表彰。开办《法律知识手机周报》,每周传送一次实用法律知识,受众达到1亿人次。

  新意五:创新形式,寓教于乐。省依法治省办以“法律快餐”形式,分别编印通俗易懂、适合农村和城市的《实用法律知识100问》普法教材25万册,印发到基层村组、社区。宝鸡、咸阳、榆林等市编发法制宣传口袋丛书、普法漫画教材、在公交车上播放法制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影响甚好。

  新意六:运用载体,以文艺汇演形式感化人、教育人。先后举办了“法在心中”全省法制文艺调演、全省“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评选及颁奖典礼,以及“法制文艺宣传大篷车”巡回演出等活动。“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共举办法制类文艺演出3000余场,受众以上千万人次计。

 

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抓好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


  纵观全省“五五”普法,普法对象重点突出,有的放矢,从而带动并促进了全民普法。

  重点一:领导干部。全省各级党委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先后组织了省委中心组物权法讲座、“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和“与法同行”征文大奖赛;坚持组织全省县(处)级以上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部分领导干部闭卷法律知识考试。

  重点二:公务员。利用省政府公众信息网、陕西依法治省期刊、陕西依法治省动态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积极配合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条块结合,把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作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培训的主要内容,狠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落实,着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五年来,培训公务员20余万人次。

  重点三:青少年。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十分重要。目前,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形成了以课堂教育为主导,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相配合,社会各界联手推进的工作格局。全省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19000余名,组织培训学校普法骨干860多人。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依法治校示范校”、“知心律师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吸引15000余名青少年参加此项活动,并组队参加全国比赛,荣获二等奖,促进了青少年学法懂法的积极性。

  重点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省上相关部门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现代企业管理、应对金融风险为专题,组织各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2000余期,8万人次接受了培训。93%以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成立了法律顾问机构或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促进了企业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重点五:农民。在全民普法中,农民占了相当比重。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创建民主法治村,全省各地大规模轮训农村基层干部90余万人次,使他们成为法律认知的带头人。同时,注重加强建设农村法制教育基地,70%以上的村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个法律图书室、有一堂法制课、有一个法律明白人。不失时机的开展“三下乡”活动,大量编印制作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书刊、挂图和音像资料发放农民群众,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

 

学用结合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程


  “法贵在行”。随着普法教育的持续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对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要求逐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坚持学用结合,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活动,推进了依法治省的进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地方依法治理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在广泛学习借鉴、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上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咸阳、榆林、宝鸡、汉中市为全省法治城市试点市,未央区、靖边县等48个县(市区)为全省法治城市试点县(市区)。2009年召开了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

  第二层面: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省地税局严格按照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和权限开展税收执法活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加强宏观调控、支持西部大开发、促进再就业、鼓励高新产发展、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近五年全省地税系统累计减免各项税收150多亿元。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热点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了专项治理工作。政法机关相继开展了严打整治,打黑除恶等专项治理活动,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层面:以扩大基层民主、强化自治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围绕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开展了“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校园”创建活动,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了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发展。

  陕西“五五”普法的创新形式,扎实有效,生动活泼,亮点闪闪,受到国家“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5月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就陕西经验作了大会发言,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荣获“全国普法先进单位”,涌现出咸阳市、西安市未央区等全国法制教育先进城市和先进区,安康市司法局也走进了全国先进行列。

  “五五”普法已经完美收官,站在“六五”普法新的起点上,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深有体会地说,“回顾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的历程,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普法工作的核心任务;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是普法突破发展的关键所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是普法工作务实高效的重要环节;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我们将深入调研、认真谋划‘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求有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从工作体制上,要从依靠法制宣传系统自身资源为主转向发挥部门、行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作用,尤其要依托五类重点对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构建大普法格局;从工作载体上,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拓展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手机报、城市公交电视、移动通信等新的平台,不断扩展法制宣传的覆盖面;从工作理念上,不但要注重具体法律法规的宣传,更要重视培养公民的法制观念,特别要注重提高困难群体寻求法律援助、司法帮助的自觉性和能力。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我们将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不断创新,使我省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法治陕西、平安陕西和西部强省做出更大贡献。”